強詞有理:好人沒好報

「小小寰球,有幾個蒼蠅碰壁,嗡嗡叫,幾聲淒厲,幾聲抽泣。」香港地方不大,蒼蠅卻特別多,當然,這種蒼蠅不是普通的蒼蠅,而是特別骯髒、特別惡毒、特別令人討厭的蒼蠅。

自稱「公信第一」的《明報》當年報道「香港拉登」馬照聲的所謂消息,被控誹謗《東方日報》及其管理層,高等法院原訟庭去年裁定《明報》誹謗指控成立,必須向東方賠償合共一百八十萬元,當中包括加重性額外賠償。本來嘛,邪不能勝正,偽君子咎由自取,與人無尤,匪夷所思的是,雖然上訴庭維持《明報》誹謗指控成立,卻大幅降低賠償額,而且反過來要求東方全數支付對方上訴的堂費,再次上演「贏官司輸堂費」的鬧劇,真是奇哉怪也!

事緣當年馬照聲威脅在超市食品內落毒,逼「千古罪人」董建華落台,東方報業集團恐禍及無辜市民,即時報警並協助警方破案,及時阻止被落毒食品流出市面。這本是盡好市民的責任,見義勇為,沒想到結果卻惹禍上身,備受滋擾、抹黑和誹謗,而當局不但沒有主持公道,反而本末倒置,繼續玩針對,好人沒好報,令人莫名其妙。

當然,只要看看香港回歸十四年以來的種種亂象,也就可以理解為何會發生如此荒謬的事。愛國無前途,正義無運行,香港的現實就是如此,夫復何言。哀莫大於心死,北大人侈談要壯大甚麼愛國愛港力量,這不是癡人說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