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開庭搵證人警孭大鑊

去年「黑雨洪暴」突襲大埔沙埔仔村造成村民林榮益無辜淹死,渠務署被指在上游的河道工程是引發這場奪命洪暴的元兇,死因裁判官決定召開死因研訊,並交由警方進行調查,該宗死因研訊明日展開。不過,死者遺孀踢爆警方並無主動接觸目擊事發經過的重要證人,她最初要求加入新證人又被拒。直至日前本報介入查詢,警方昨日才突然轉軚傳召該名證人錄口供。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警方在開庭前才聯絡目擊證人的做法不尋常,令人懷疑警方因疏忽出錯而需要急急「補鑊」,做法甚至可能會影響法庭的判決。

死者妻恐難找出真相

林榮益遺孀司徒美玉的義務法律顧問陳律師指,林太於本月四日接獲法庭傳票通知,明日開始一連四日為林榮益召開死因研訊,當林太得悉警方沒有接觸目擊丈夫被沖走經過的鄰居黃晚明時,已即時向警方要求將他加入證人名單但無人理會。至上周四(十四日)當林太接獲警方證人名單時,黃晚明依然榜上無名,令林太質疑該處理會造成不公平審訊結果,難以找出導致丈夫慘死的真相。

本報上周五分別向司法機構及警方查詢為何不傳召黃晚明出庭的原因,司法機構回覆表示不會評論個別事件。警方昨晚則回覆本報時,否認曾拒絕接納林太的建議,指警方四月十二日收到加入新證人的建議後,四月十五日才能與該證人取得聯絡並已錄取證供,而該份證供將於死因研訊首天呈交政府律師及死因裁判官考慮。

不過,據黃晚明昨晚表示,林太是在本報查詢當日(十五日)突然接獲律政司職員電話,要求林太轉告黃晚明,警方將會找他錄口供。結果,他昨早接受本報訪問後,便接到警方通知,要求他下午到大埔警署錄口供,探員又說會將他納入證人名單內。

法律界:疑有嘢隱瞞

黃晚明直言:「我一直都非常樂意做證人,只係之前警方一直無搵我咋,我出庭只係講出事實,事實係(黑雨)之前已經見到工程的承建商將碎石堆響河的一邊,上游的攔石器又唔夠堅固,結果洪水嚟到時就將石頭沖晒落河,造成阻塞,幾秒之間就形成山洪暴發。」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直指,警方在事件過程的處理手法令人可疑及「好唔啱數」,「應該可以一早搵嘅人,點解開庭前一、兩日先去搵?咁做法令人有啲唔舒服,甚至是懷疑中間有嘢刻意隱瞞。」他說,按正常程序,警方應為所有相關人士錄取口供,然後再研究及篩選出證人名單。他質疑,警方在開庭前才匆匆為證人錄取證供,當中有機會再忽略涉事的其他證人,而未能向法庭提供完整和準確圖像作判決。

記者陳潔雯 何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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