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五歲被告楊家成,被控一月廿二日在油麻地住所內傷害女事主曹仲雯以及虐待三歲的女兒;另他被控在同日同地管有十四粒懷疑危險藥物。
而被告早前另外涉及的兩宗藏毒案,於昨日則另在觀塘法院再提訊,被告承認兩項藏毒罪、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裁判官將此案押後下月十四日判刑,期間索取被告的戒毒所報告。
該案案情指,警員在去年七月十四日於秀茂坪康寧道截查被告時,發現他身上管有一百八十片藥片內含二點四八克咪達唑侖,同時管有六張虛假的醫生處方,而他曾行使其中三張誘使一間藥房出售上述毒品。
案件編號:KTCC 6812、6836/2010及KCCC 31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