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在社交網站Facebook結識男子,男子稱有免費戲票送贈,少女便帶少女友人與男子見面,惟男子把少女帶到朋友家中取票,期間一起喝酒,其中兩名十四歲少女酒醉,給服用「解酒丸」後疑遭四名男子輪姦。其中一名涉嫌曾強姦兩少女的男子,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三月廿一日再提訊,以便控方進一步調查及安排認人手續。
廿八歲被告洪永鋒報稱雲石工人,被控兩項強姦罪,指他於今年一月廿一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家中,強姦兩名十四歲女童X及Y。控方在庭上透露除被告外,警方已拘捕另兩名男子,另有一名男子在逃。
案情指,事主Y透過互聯網認識一男子(即在逃男子),男子多次邀約,Y都沒有理會。後來男子以免費戲票做餌,約Y在旺角見面,當時Y帶同少女X及一名女友人赴約,男子亦帶同另兩男到來,之後六人到被告家取票。到埗後,女友人先離開,X及Y續在被告家喝酒,至晚上十一時感到有酒意頭暈,有人疑給兩人服用聲稱是「解酒藥」的藥丸,兩人翌日醒來發現被姦報警。事主X聲稱被四人輪姦,Y表示曾遭被告侵犯,警方在被告家搜出半粒疑「藍精靈」藥丸。
辯方申請保釋時稱,被告在家族經營的雲石公司工作,若他被拘留將影響家族生意,裁判官遂准被告以五萬元現金及五萬元人事擔保外出,並禁離開香港及騷擾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KCCC 31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