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隨着多功能手提電話增加及普及化,電訊服務投訴亦創新高。電訊管理局去年接獲五千七百多宗投訴,較○九年大幅增加超過四成,當中有關合約糾紛佔一千四百多宗,增幅達五成四。香港通訊業聯會為了挽回聲譽,上月底落實《服務合約實務守則》要求業界自願遵守,包括設立七天冷靜期,多間主要電訊營辦商表示響應,預計今年中前可以全面實施。
根據聯會自訂的守則,包括設立七天冷靜期、改善合約內容及提高條款透明度等,而針對個別急切安裝個案,在營辦商和客戶雙方同意下可豁免冷靜期。守則又包括若客戶搬遷的新住址,營辦商未有鋪設網絡服務,客戶有權不繳付餘下服務合約期的款項。
電管局總監利敏貞昨指,合約糾紛投訴個案增加主要與合約條款或「公平使用政策」有關,她歡迎業界自訂守則,雖然屬自願性參與性質並無懲處機制,但據過往經驗必定可改善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