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輾嬰案 上訴求減刑

【本報訊】港人司機梁冠彪今年四月駕駛貨櫃車在深圳拖行嬰兒車輾斃四月大男嬰,上周五被判死緩兩年,他昨決定上訴減刑,其雙親昨晚到內地約晤律師,商討上訴事宜。

身兼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會以專家身份去信梁冠彪的代表律師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供專業意見,希望有關方面考慮減刑。

梁美芬指,內地涉及重大交通意外導致死亡事件,以往最高判刑是七年,近年因重大交通事故增加,法院判刑亦加重以收阻嚇作用,但控以「故意殺人罪」卻值得商榷。

她解釋事件屬交通意外,梁冠彪無殺人動機,發生意外一刻感到慌張而逃離現場,稍後即前往公安局自首,坦白承認過錯,又向死者家屬賠償廿一萬元,另外事發時涉案司機已連續工作逾三十個小時,以上原因均值得法院考慮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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