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第三保」新例即將生效,但本港私人樓宇的固有問題,卻一直未見解決之法,例如「一廈多法團」。有區議員指要處理「一廈多法團」已經頭痛不已,根本無暇顧及「第三保」問題;亦有區議員認為若當局再對「一廈多法團」問題存而不論,執行「第三保」新例只會適得其反。
現時法例要求一份大廈公契對應一個法團。一幢位於荃灣,有四十八年歷史,住戶約四百人的大廈,依法應成立二十個業主立案法團。當區區議員陳恒鑌多年來為此頭痛不已,因為要召集過半業主來成立二十個法團十分困難;如果要改公契更要百分百業主同意,幾近不可能。他直言政府協助不足,問題存而難解,「法團都冇,根本唔會諗(幢大廈)以後『第三保』要點!」
即使能夠成立「一廈多法團」,情況亦未必理想。油尖旺區有不少多法團大廈,當區區議員葉傲冬表示歡迎一切樓宇優化的措施,但若根源問題不解決,任何措施都只會加重業主壓力。
他以「第三保」作例,多個法團購買多份保單,保費會比正常一廈一法團更多;又如同一幢大廈若只有一部分法團購買了「第三保」,新例下如何處罰根本未有定論。他更把新例形容成補藥,「一廈多法團」形容成毒瘤,「毒瘤唔解決,餵補藥只會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