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署前總工程師陳裘大受賄案,先後有多名被告因廉署違規偷錄被查人士與律師的秘密對話而脫罪,原本已認罪電力裝置物料供應商沈超(七十四歲)有見及此,也提出上訴。雖然控方強調沈超與案中其他不認罪的人士有別,但上訴庭昨仍判沈超上訴得直,推翻他的定罪和撤銷其兩年八個月的監禁刑期,稍後會詳細交代判決理由。
上訴人沈超,被控於九九年串同黃洪基、余志偉、王天心等人,向陳裘大支付一百二十萬元賄款及偽造帳目。
他們於○四年被捕後,便以廉署違規錄音為理由,要求終止聆訊,但最終未能成功,沈超其後認罪。黃、余、王三人不認罪,經審訊後罪成判監,但黃、余今年初已上訴得直。沈超的律師昨指,沈超雖然認罪,但廉署調查時便已違規,整宗案件根本不應再交到法庭審訊,上訴庭因此應推翻沈超的定罪。
案件編號:CACC 42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