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利用智能手機隨處上網已成習慣,但一不留神隨時付出高昂代價。今年首十一個月,電訊管理局和消費者委員會分別收到一千一百宗及一千五百宗有關流動數據服務的投訴,兩者均較去年全年的投訴總數暴增兩倍,其中一個最嚴重個案的上網費更高逾十萬元。由於聖誕將至,為市民外遊高峰期,電管局建議市民可選擇有收費上限或無用量上限的上網服務計劃,毋須上網時關掉手機的有關功能及不時查閱數據服務使用量等,以免回港後收到超貴帳單。
電管局自今年五月要求各營辦商推出防止「超貴帳單」措施後,相關投訴有明顯下降。
電管局截至十一月收到一千一百宗涉流動數據服務投訴,較去年三百多宗上升逾兩倍。今年的投訴主要涉帳務問題,其中八成七為本地個案,其餘涉漫遊上網;七成三個案涉款五百元至一萬元。電管局助理總監(規管事務)劉光祥指,八成八投訴個案是用戶不經意或不自覺地使用有關服務而被收費。
涉及金額最高的個案,投訴人為一位長者,他往日本旅遊期間曾在不知情下使用了漫遊上網服務,回港後被營辦商收取逾十萬元上網費,消費者認為不合理向電管局投訴。據悉,投訴人已與營辦商達成協議。
消委會今年收到一千五百宗涉流動數據服務的投訴,較去年上升逾兩倍;而涉款則逾三百萬元,是去年的三倍。最嚴重個案涉款八萬元,投訴人今年到日本旅遊時,被指在抵達後十二小時內瘋狂漫遊上網,但投訴人自稱從不使用上網服務,故向該會投訴。
至於超貴帳單的投訴,電管局今年首季收到一百六十宗投訴,單一季度數字已是去年全年一百八十宗的八成八。該局今年五月非強制性地要求各營辦商推出防止措施,包括容許用戶取消個別服務、設立收費上限和用量上限、發出用量提示和數據漫遊提示。劉光祥指,情況有明顯改善,投訴數字由八月的一百七十三宗,下降至上月的七十二宗。至於推行漫遊上網用量上限措施,則仍有待本地營辦商與海外營辦商商討後,才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