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環保署在○九年推出「提升建築物能源效益工程」資助計劃,資助全港所有大廈換慳電照明裝置,惟至今近兩年,全港只有百分之九的大廈獲批申請。本報發現,由於計劃設置兩大關卡,令很多大廈卻步,第一是申請手續繁複及時間冗長,第二是署方規定大廈要自資聘請專家評估樓宇現況,令財力不足的業主立案法團被迫放棄。
截至今年十月十五日為止,只有約三千七百三十幢大廈獲批准更換照明裝置,計劃反應冷淡,原因有兩個,第一,申請程序及審核極緩慢和繁複,部分業主立案法團申請所需時間卻超逾一年。森浦環保科技負責人馮玉榮指出,評估一幢大廈走廊及大堂的照明系統,只須一天,根本無可能連申請都需要四個月至一年。第二,環保署要求申請計劃的大廈,自資聘請認可的能源效益審計主任,這筆款項雖不算多,但部分缺乏資金的舊樓業主立案法團實難支付,至於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的舊樓更難籌集資金。
此外,尖沙咀重慶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在○九年七月參加節能計劃,自資聘請能源效益審計主任,評估結果得悉換燈工程需廿三萬元,如申請成功便可獲約十一萬多元資助,後來取消申請,該法團主席林惠龍無奈說:「環保署三次要求我哋修改申請,其中一次話申請換燈數量及位置同原本唔同,嗰陣時我哋先知計劃唔畀取消多餘光管,或喺有需要位置加裝光管。」關注大廈節能裝置的油尖旺區議員關秀玲,批評計劃申請及審核太繁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