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眼鏡大王」之稱的前上市公司泰興光學主席馬寶基,串同兒子馬烈堅等人誇大公司業績及詐騙銀行信貸,導致銀行及投資者損失高達四十四點五億元,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判刑,其中馬寶基被重判入獄十二年,馬烈堅則判監十年,其餘四名被告判囚四個月至九年半不等。法官直斥本案乃眾多商業罪案中屬最嚴重的一種,故以最高刑期作量刑起點,這除了為懲罰被告外,亦要藉此提醒其他上市公司董事,法庭不會容忍如此惡行。
法官判刑時指,各被告因掌控一間上市公司而享盡榮華富貴,即使沒有證據指各被告是為了個人利益,但他們亦是為了商業上的利益,而選擇不斷說謊及欺騙,罔顧保障投資者的法例,令公眾對制度失去信心。案件的直接受害者雖然是銀行及金融機構,但它們會透過增加服務費用等來減低損失,故最終受害的其實是社會的基層人士。
對於泰興光學主席馬寶基一直否認自己有參與詐騙計劃,法官指摘馬寶基利用親友對自己的忠誠,使他們成為詐騙計劃的一分子,之後卻讓他們來承受有關指控,法官直斥馬寶基不誠實、可恥及自私,重判他入獄十二年。至於泰興前行政總裁馬烈堅,法官指他對整個騙案計劃知情且全面參與,故要負上主要責任,而馬烈堅在審訊早期已承認所有控罪,故判他入獄十年。
馬寶基被裁定串謀發表虛假陳述及串謀詐騙等三項罪名,馬烈堅則先後承認四項控罪,其餘被告亦分別承認或被裁定串謀詐騙等多項罪名。案情指,馬烈堅於○三年間在美國及加拿大成立四家空殼公司,訛稱泰興跟這些公司有業務往來,從而誇大公司業績,刻意向公眾隱瞞財政狀況。泰興○三年年報中,營業額誇大了三點三七億元,佔當年總營業額兩成八。
在○四至○五年間,泰興為應付公司核數師查核,以虛假收據及發票訛騙核數師。當核數師往加拿大求證時,馬寶基派員工柯德炎假扮空殼公司的代表來應付,並在空殼公司放存貨物,務求「做戲做全套」。
此外,泰興亦於○四至○五年間訛稱購貨及利用虛假單據,騙取十八間銀行的入口信貸,以及另外向六間銀行騙取出口信貸,款項輾轉流入泰興。最早認罪的泰興前司庫林玉樺是馬寶基小姨,她負責跟銀行交涉,信貸所需的假文件亦由她統籌。被控製造假購單的會計文員林俊威,則是林玉樺兄長之子。
泰興在○五年因財困被債權人呈請清盤,臨時清盤人接手後發現帳目出現問題,向商業罪案調查科舉報,繼而揭發事件。控方估計,泰興光學的倒閉令銀行損失近廿七億元,又令投資者損失十七點五億元,總損失高達四十四點五億元。
案件編號:HCCC 352/2009
產經法情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