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女演員《台蘋》賠30萬

【本報訊】台灣《蘋果日報》再涉不實報道被判賠償,台灣歌仔戲演員兼製作人郭美珠,控告《台蘋》報道她託友人安排黑衣人在母親葬禮上維持秩序,阻止弟妹鬧事,涉及誹謗。案件一審後郭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前天改判郭美珠勝訴,判《台蘋》賠償三十萬元新台幣(約七萬六千港元)。而台灣的行政院長吳敦義昨亦嚴斥台《壹週刊》有關他去年訪港的報道不實。

《台蘋》於○六年十月八日,以標題《郭美珠與弟妹不和,母喪事辦兩次》,報道郭美珠因和弟妹對收帛金一事鬧爭執,導致郭母的喪禮要延後舉行,郭友人在喪禮上還找來黑衣人到場維持秩序,避免弟妹們到場鬧事。

讓人聯想女事主違孝道

郭美珠不滿報道侵害其名譽,入稟法院提告。法院一審判《台蘋》勝訴,郭提出上訴。高院前天宣判,指《台蘋》用詞不夠精確,如指郭家為了是否收帛金導致喪禮延宕,易讓人聯想有違孝道,而指黑衣人維持喪禮秩序,則讓人聯想到黑幫,均有侵害郭名譽之虞,故改判郭美珠上訴得直。

另外,最新一期台灣《壹週刊》報道行政院長吳敦義去年上任前到香港時,所乘的座駕是由尹清楓命案重要關係人、軍火商楊棟所提供。吳昨直斥台《壹週刊》「真是八卦的本色,不正確的新聞不要亂寫」。又強調自己○七年認識八十多歲的楊棟時,根本不知數十年前他有軍火商身份。

行政院昨晚發新聞稿稱,吳去年香港行,友人所借兩部車中有一部是向楊棟所借,但兩人並無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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