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為聽障學童提供的助聽器被批評性能和技術落後,未能真正幫助聽障學童解決學習及生活問題。一項調查顯示,領取了該局提供的助聽器學童中,六成二人因耳機「冇幫助」已停用;有受助者因「助聽器不助聽」,轉向其他慈善機構求助或自掏腰包購買助聽器。團體指出,當局「價低者得」的外判投標制度,限制了承辦商只能提供舊型號助聽器,促當局為學童提供質素較佳助聽器。
有一百六十名會員的關注聽障學生權益會,今年八月訪問了當中一百人,六成六家長表示,教育局提供的助聽器未能配合子女需要而放棄佩戴;五成七家長不滿意助聽器的性能;九成家長希望當局可因應個別聽障學生的需要,自行選擇合適的助聽器。
就讀中四的黃大川屬中度嚴重聽障學生,他小學二年級時已佩戴教育局提供的助聽器,「當時覺得好大聲,連噪音同雜音都擴大埋,又會窒窒吓,聽唔到老師講書。」直至小學六年級,他獲慈善機構贊助更換了功率更大、價值二萬多元的新型號助聽器,情況大為改善,成績亦有進步,而教育局提供的耳機則遭「棄置」在一角。
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聽覺中心主任黃建威批評,教育局以「價低者得」的投標方式外判助聽器承辦商,不論學童的聽障程度屬輕微或嚴重,只供應兩至三款款式較舊、功率偏低的耳機型號,估計市場價不超過八千元,毫不與時並進,影響學童的學習及成長,「呢個投標制度,聽障學童永遠用唔到最新嘅助聽器。」
權益會主席莫美寧指出,教育局提供的舊型號助聽器,估計市場價格由三千元至不超過八千元不等,跟真正符合聽障學童需要的有很大差距,促請教育局提升助聽器的質素和性能,配合不同聽障程度學童需要,或提供直接資助,讓家長自行選擇最適合子女的助聽器。
教育局發言人回應指,承辦商所提供的助聽器是由該局的聽力專家嚴格篩選,在類型及聲頻反應上必須符合每一個聽障童的聽力需要。外判商為聽障童驗配助聽器時,須遵從與該局簽訂的準則,亦須聘聽力學家,確保助聽器能有效改善聽障童的聆聽及溝通能力,該局會監察及檢討承辦商的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