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出蠱惑踢走中三生

新高中學制實施後,學校只能在特殊情況下啟動中四派位機制、安排學生離校。近日有學校疑濫用機制,向成績欠佳的中三學生發出用以申請派位的學生證,被指強迫學生自願退學。教育局事後亦證實校方並無參與有關機制,令「逼退」一事甚囂塵上。關注團體認為當局應深入調查懷疑「踢出校」事件,並盡快釐清指引,避免學生求學機會無端被剝奪。

十五歲的阿發(化名)原就讀於元朗區一間中學,由於成績欠佳,早有留級的心理準備。今年七月中旬,校方公布升班及留級名單,阿發與十多名同學均「榜上無名」,並獲發一張「中四學位安排機制——中三學生證」,上面更寫有「上述學生在○九至一○學年就讀中三,並經由學校報名參加中四學位安排機制」,即由教局安排轉往其他學校升讀中四。

「行咗三三四之後,唔係話可以直升中六咩?學校淨係派咗呢張紙畀我哋就乜都冇講,咁即係點?」阿發的父親坦言從未聽聞有關機制,對校方做法大惑不解,認為此舉暗示將兒子「踢出校」。發父更擔心有學校利用機制讓成績欠佳學生「自然流失」,以提升學校整體成績。

稱應要求發證 家長否認

不過,教育局發言人回應事件時,竟指涉事中學有足夠學位,毋須參加有關機制。發言人又引述校方指,將跟進未能成功報考其他學校的學生並作評估,以重新審視其升學資格。據了解,涉事學校因應十多名中三學生總體學習表現,以及個別家長要求而發出學生證,作為報考其他課程的學歷證明。

有關學校發言人強調,從未啟動或參與「中四學位安排機制」,有關學生證乃因應學生家長要求而發放,校方從未主動向學生派發。校方又稱,倘學生最終決定轉讀職業訓練局課程或在其他中學升學,校方會協助學生申請相關學生證,以便報讀課程。

不過,發父強烈否認曾要求校方發放有關資料,「選校表都冇填過,連呢個機制係咩都未聽過,我點會要求學校整張學生證畀我個仔?」

元朗區家教會創會主席廖慧慈擔心有關機制易遭學校利用,令部分成績不達標學生「被迫」自願離校,藉以提升學校聲望,「站喺家長立場,根本唔知仔女仲有冇書讀,真係好徬徨!學校究竟有冇啟動個機制,真係要講清楚!」廖認為教育局應加強有關機制之宣傳,並向學校釐清啟動機制指引,同時加強與家長溝通以堵塞漏洞。

中四學額不足才可安排轉校

新高中學制下,凡有意接受主流教育學生,均可在同一學校完成六年中學教育,以確保學習的連貫性。現時所有在官立、資助及按額津貼學校中,個別如未能提供足夠的中四學位以收納所有原校中三學生,即可按中四學位數目及中三學生校內考試成績名次,決定升學先後次序。至於未能升讀原校之中三學生,將由教育局中央安排其他校的中四學位。有關學生會在每年六月獲發「選擇學校家長手冊」及「選擇學校表格」,按意願選擇學校,而有關結果將則於每年八月公布。

資料來源:教育局

記者 蕭智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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