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棒灼膚可致三級燒傷

近日街頭湧現不少售賣「香薰艾灸棒」的攤檔,聲稱能醫百病、老少咸宜,惟隱藏灼傷危機卻不容忽視!有市民購買金屬艾棒後,「一用即傷」,多番向部門查詢均不得要領。衞生署以艾棒不含藥劑製品及放射性物質為由,不擬列入醫療儀器範圍規管,立法會議員促政府就市面艾灸等自然療法立法監管,並在保健產品加上勸喻或警告字句,為市民提供應有保障。

■記者 梁卓怡

阿玉(化名)日前於街頭在小販極力推銷下購買一支艾棒,可惜首次使用便不慎灼傷,「我已經用手試咗溫度先放落條頸度,點知一落頸就辣親,縮都縮唔切!」艾棒的使用方法首先要將捲成條狀的艾葉燃點,然後放進金屬棒內,再以金屬棒接觸患處以達療效。記者曾量度一支正在燃燒中的金屬艾棒,發現短短三分鐘已錄得攝氏一百二十二度高溫。皮膚科醫生史泰祖指出,身體皮膚有厚有薄,手掌皮膚角質層較厚,忍受熱力能耐較高,故不建議市民單以手掌測試溫度,但一百二十度高溫則極有可能致三級燒傷。

衞生署資料顯示,艾灸療法乃利用「艾葉」燃燒時灸火發出的溫熱刺激人體,以達通經絡腧穴作用以達治病、防病之效。按《中醫藥條例》,任何人以艾灸療法診斷、治療、預防或紓緩任何疾病的症狀,必須為表列中醫或註冊中醫。不過,當記者再追問衞生署具體監管詳情時,發言人竟稱艾灸療法源遠流長,屬「自我保健」方法,不能列入中醫行醫監管範圍。至於「艾棒」的規管,發言人則指有關器具未含有藥劑製品及放射性物質,故亦不在醫療儀器規管範圍內。

一句「自我保健」不規管

「一句自我保健就咩責任都唔使負﹗」阿玉不滿衞生署以「自我保健」為由,推卸責任,「支艾棒一點着就好快熱,連說明書都冇,點知碌碌吓會咁熱?」

香港註冊中醫學會會長馮玖不諱言,政府監管中醫「有心無力」,令市面上頻頻出現宣稱具中醫效能的保健產品,馮醫師認為有必要透過立法監管有關產品,避免市民遭誤導而藥石亂投,「無可否認政府好支持香港中醫藥發展,可惜喺立法監管方面始終有啲慢!」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成員陳克勤不滿政府未有機制監管艾灸一類自然療法,認為應針對保健產品安全立法,以保障市民。另一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亦稱,港人保健意識漸強,建議當局須加強保健產品上的標籤說明,以提醒小心選擇合用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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