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無業男被控銅鑼灣淋腐液

【本報訊】銅鑼灣去年底發生高空投擲鏹水彈事件,警方事後拘捕無業青年,控以蓄意淋潑腐蝕性液體罪。被告昨於高等法院答辯,否認上述控罪,欲承認較輕、屬交替性質的傷人罪,不被控方接納,法庭將案押後今宣讀控方開案辭。

二十四歲被告盧證濠被控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在銅鑼灣駱克道五四一至五四三號蓄意淋潑硫酸,意圖使黎敦文、唐荔鳴、區越群、莫安澄、王雪宜及陳嘉珩六名人士身體嚴重受傷。

案件編號:HCCC 13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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