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壹週刊》記者 綁匪上訴駁回

【本報訊】工場少東於九七年接受冒牌《壹週刊》記者採訪後,被誘騙往長洲參與拍攝電影《熱血最強》結果遭人綁架,他最後自行鬆綁逃脫。其中一名男綁匪在○八年被裁定綁架罪成,判監十二年,他昨於高院上訴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有遺漏;惟上訴庭經考慮後,即時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稍後會補發書面解釋。

上訴人郭子樂(卅二歲),被控在九七年九月八日於長洲與另外三名男子梁文輝、劉雲飛及鄭家祺綁架當時廿歲男子郭志豪。梁、劉及鄭其後分別認罪或被定罪,而上訴人則在內地潛匿多年始落網,於○八年經審訊後被定罪。

上訴庭在昨日聆訊期間,關注到原審法官未有提醒陪審團,不要因同案其他綁匪已認罪或被定罪而裁定上訴人有罪。控方回應指,一般情況下,同黨都是以控方證人身份指證同案其他被告,但本案情況獨特,鄭姓同黨是以辯方證人身份,出庭供稱上訴人無辜,鄭更說自己罪有應得,以加強說服力;故原審法官毋須就此給予陪審團特別指引,即使原審法官「做漏嘢」,也不會造成不公。

案件編號:CACC 20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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