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不少藝人投訴遭人跟蹤偷拍,侵犯私隱,有立法會議員質疑,○六年已通過立法規管偷拍行為的議案,但侵犯私隱情況未見改善;港府回應透露,將就法律改革委員會早年發表的「纏擾行為」報告書的建議,包括立法訂明,將導致他人驚恐或困擾的連串行為列作刑事罪行及民事過失,於未來數個月為籌備公眾諮詢作實務安排,並計劃於明年中展開公眾諮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以書面回覆議員余若薇提問時稱,就法改會發表的《侵犯私隱條例的民事責任》和《傳播媒介的侵犯私隱行為》報告書,社會意見分歧,而建議亦具爭議性,政府認為需取得社會共識,平衡私隱及新聞自由。惟法改會的「纏擾行為」報告書爭議較少,故會先處理該報告書。
港府正深入研究報告書,並會小心處理報告建議對新聞自由的影響,及外地有關法例的發展,如外地如何就集體纏繞行為進行規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