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業主控訴投保被拒

【本報訊】強制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購買第三者保險的規例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但全港仍有約半成即三百幢已成立法團的大廈未投保。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呼籲投保有困難的業主與民政總署聯絡,以便轉介保險業聯會協助投保,並強調解散法團並不能解決問題,反會令大廈狀況變差,一旦發生意外每戶可能要承擔數十萬元賠償額。

陳甘美華昨日在電台節目中指出,了解到部分大廈法團因難以向住戶集資,計劃辭職甚至解散法團,但是她強調若法團真空,大廈無人管理,只會令樓宇狀況變得更差,發生意外機會更大,若要賠償,每戶可能要賠數十萬元,而購買第三保每年保費只需數千元,即每日僅數元。

多涉維修 可申請貸款

多名小業主致電到該節目申訴投保有困難,有舊樓業主因樓齡已達五、六十年而被保險公司拒保,亦有大廈正被收購的長者業主稱法團主席已搬走,不知如何投保。陳甘美華回應指,有需要的業主可聯絡民政總署由當局轉介保險業聯會跟進,目前已轉介十多宗個案,當中不少是涉及保費太高及被拒保,原因是有關方面只找一兩間保險公司報價。至於若因維修問題而令大廈未能受保,當局會協助業主申請政府的貸款維修。

保險業聯會一般保險總會主席黃國添補充,一般樓宇狀況良好的單幢式大廈,每年保費由五千元至一萬元,以大廈有二十戶計算,即平均每戶每年保費僅二百五十元至五百元。他坦言大廈有僭建或結構性危險會被拒保,但若已有維修計劃則有助成功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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