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於本港二十九歲男子萬健文,○七年起跨境到深圳羅湖及福田區犯案,一年內淫辱九名十一至十六歲女童,當中六人慘遭強姦,萬一審被判決死刑,因不服判刑上訴至廣東省高院,經兩年覆核,廣東省高院昨再度閉庭審議。受害者家長期望當局將萬槍決,還受害者公道。
昨晨十時,雙手和腳都被戴上鎖鏈的萬健文在數名法警押解下出庭,因受害者均為未成年幼女,為保障當事人,除提出民事訴訟的第九名受害者家長有到庭旁聽外,其他受害者家人和犯人家屬均沒有出席。
提出民事訴訟的受害人父親稱,○八年四月十七日中午,他拿飯給擺攤的妻子後回家,突聞愛女呼救聲自家中傳出,當他試圖開門時,一名身穿T恤牛仔褲的男子突然衝出,該男子在逃竄時脖子被就近空地晾衣鋼線卡住,絆倒昏死在地被擒。而險遭施暴的十三歲女童當時只穿一件上衣,褲子被褪去,頭被衣服蒙住、雙手被兩條電線綑綁,幸其父及時趕至才令她免被進一步侵犯。但女童已身心受創,被送回廣西老家由專人照料。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 爆料熱線: | (852) 3600 3600 | 電 郵: | news@opg.com.hk | 網上爆料 |
傳 真: | (852) 3600 8800 | 手機網站: | m.on.cc | ||
SMS: | (852) 6500 6500 | MMS: | ireport@on.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