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配合施政報告嚴打舊樓僭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表示,屋宇署今年內聘請顧問公司調查全港四百幢私人樓宇的僭建情況,包括記錄僭建物位置、面積及拍照存檔等,成立僭建物資料庫,以便決定處理僭建物的先後次序。
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上表示,針對舊樓僭建嚴重,政府會修訂僭建物處理政策,不再訂下優先處理類別,全部僭建物也要處理。為了解舊樓僭建情況,屋宇署今年會聘請顧問展開僭建物調查,以便制訂清單。有業主擔心政府擬將拒絕攤分大廈維修費刑事化,林鄭月娥指目前強制驗樓驗窗的條例草案也有相類條文,政府只是將條例適用範圍擴至處理樓宇失修。她強調,業主有抗辯機會,「老人家冇錢畀都要告的情況」一定不會發生。若市民對刑事化有爭議,認為太嚴苛,政府不會堅持。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批評不少舊樓管理不善,業主立案法團與承建商聯手抬高價,以致維修工程出現貨不對辦問題,不少業主因此拒付款。他質疑政府將拒絕攤分維修費刑事化,變相逼業主送錢畀不良的承辦商,要求政府介入舊樓樓宇管理問題。
另外,就屋宇署公布新招規限發展商趕搭發水樓尾班車,限定取得豁免的項目須於兩年內動工,否則豁免失效,有議員質疑有發展商只進行圍板等小型工程當動工,以致單位落成無期。署理屋宇署署長林少棠回應,動工的定義是指上蓋工程開工,換言之,發展商兩年內必須完成地基等工程,始可獲得原先獲批准的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