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出售簡體字書為賣點的新華書城,被指其位於北角新都城大廈地庫的分店,近月來均未能全數支付店舖的管理費及租金,累積欠款合共逾八十四萬元,舖位業主日前入稟法院追討,並要求法庭頒下禁令,禁止書店再使用物業。
原告新都城國際百貨有限公司,被告新華書店有限公司、新華書城有限公司及現時的佔用者。新華書城行政總裁尹建文接受電話訪問時強調,書城並無財政問題,有關租金糾紛只是書城與業主就店舖環境所引起的紛爭,相信日內可以解決,尹更指新華書城銅鑼灣新分店正在試業,月內便可正式開業。
入稟狀指首被告○八年八月與原告簽下合約,以每月十萬零一元租該地庫舖位,並付一萬元管理費及電費,為期三年。惟首被告去年十一月底起,開始未有支付全數管理費及電費,今年四月起更開始欠付租金及各項費用,累積欠款達八十四萬餘元。
原告今年八月曾向首被告追討及終止首被告使用單位,惟首被告讓次及第三被告使用。原告向首被告追討欠款,並要求法庭頒下禁令,禁止次及第三被告使用該店。
新華書城是內地其中一間最具規模的書店,○四年進軍香港,是香港最大型簡體字書店,最初在銅鑼灣禮頓道一號設有一高四層,佔地達三點二萬呎的書店,○八年中才遷到新都城的六千呎舖位。新華書店去年八月在荃灣增設分店。
案件編號:HCA 154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