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癮司機近半曾毒駕

【本報訊】本港「毒後駕駛」問題嚴重,調查發現曾吸毒而有駕駛執照的受訪者中,近一半人因無考慮過毒駕的影響,或未能控制毒癮卻要「揸搵食車」而毒駕;學者指調查結果令人震驚,證明警方近年拘捕的毒駕案只是冰山一角。有毒駕過來人指,即使因毒品罪行被定罪而罰款一千元,但「上完法庭之後即刻食番」,認為罰款及停牌的阻嚇力有限,當局應推行強制戒毒。

廿九歲的阿明,於十九歲時索K成癮,當上客貨車司機後曾毒駕,於四、五年前一次毒駕因反應慢衝燈而與巴士相撞,致昏迷、腦出血留院一周,心癮令他「唔食唔得」,曾因藏毒而被捕罰款,前年更因吸毒致常流鼻血及尿頻,每十五分鐘要去廁所,日花五、六百元索K,幾乎用盡薪水,而他所認識的十多名有車牌的吸毒者,全曾毒駕。

警方數字冰山一角

明愛樂協會上月訪問二百六十九名年內曾接受該會戒毒輔導的人士,曾考獲車牌的一百人中,四十八人曾毒駕,當中六成人指沒想到毒駕會影響駕駛安全,四成八人指不能控制毒癮但因工作需要必須駕駛;另分別有一、兩成人指毒駕可增駕駛樂趣及證明自己可戰勝毒品。七成二受訪者支持港府賦權警方進行初步藥物測試。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講座教授石丹理指,警方的毒駕案數字只是冰山一角,部分駕駛者無知及觀念錯誤,港府應考慮提高罰則。明愛樂協會主任張大衛建議港府提升運輸業對毒駕的了解,除修例外亦應增撥資源提供戒毒服務,該會下周五起設立電話熱線21274252為毒駕人士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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