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貨運代理公司兩名職員疑為獲得關稅和配額等優惠,向工業貿易署申請「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時,涉嫌提交三張虛假的繳費通知書,以證明與內地一航空公司有合作關係,並再以該證明書參加《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一名被指虧空公款的職員向廉署舉報而揭發此事,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開審。
女被告游秋儀(四十一歲)及男被告植治源(四十六歲),分別是飛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飛裕)的前秘書及空運經理。兩人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指他們在○八年四月廿三日,使用三張由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航)發出的虛假繳費通知書副本,意圖誘使工貿署職員接納該是真文書。
控方昨傳召飛裕的前女會計陳潔玲作供,陳表示飛裕與申航國際航空代理(下稱申航)是合作夥伴,而申航是上航的代理公司。案發時女被告為符合申請CEPA要求,着陳找尋飛裕與上航有直接關係的文件但不果。女被告便嘗試要求申航證明是上航的代理公司,亦不得要領。陳曾就此詢問女被告,對方稱會「自己做囉」。
陳○八年捲入帳務問題,被公司要求賠償二百萬元但陳拒絕,公司報警,該案警方仍在調查。陳在辯方盤問下承認曾向海關舉報飛裕使用盜版軟件,及向廉署揭發本案,但否認是因自己牽涉入虧空公款,才作出以上的舉報。在盤問期間,陳為免自招嫌疑,拒絕回答有否更改支票和銀行紀錄的問題。
案件編號:KCCC 182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