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或不提覆核不刊憲

【本報訊】立法會昨高票通過廢除堆填區法令的決議案,按既定程序,當局須於十四日內就廢法議案刊憲。消息指出,港府傾向不會主動就立法會是否有權廢法問題提出司法覆核,以免再挑起紛爭,但卻可能拒絕為廢法議案刊憲,以示政府根本不認同立法會有權廢法,以時間換取空間尋求其他補鑊方法。若期間有立法會議員及受影響居民不滿政府拒絕刊憲,主動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政府,這樣令行政立法對簿公堂的政治責任便不在政府。

中聯辦副主任李剛及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前日不約而同呼籲港府及立法會要以和為貴,透過溝通和磋商達成共識,避免將堆填區問題鬧上法庭。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昨於立法會回應廢法議案時,沒有交代議案通過後港府會否提出司法覆核。曾蔭權在議案通過後,被問及會否繼續擴建堆填區及提出司法覆核時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立法會不通過的,政府便不能做,至於法律問題則有待律政司處理,同樣未有回應會否提出覆核。

不排除有居民提覆核

有身兼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指出,當局不刊憲等同「唔做嘢」,不能就此逃避責任,相信立法會不會主動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政府,但不排除有將軍澳居民會這樣做。他建議政府暫時避開有關法律爭議,以「尊重民意」為由,要求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總監重新就郊野公園範圍制訂圖則及進行諮詢,變相自行推翻原本的堆填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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