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層樓摷垃圾檢避孕套

便利店女郎瞞着同居男友另結新歡,招致一百五十刀殺身之禍,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在警方的會面影帶中供稱,揭發女死者「偷歡」是因女死者從不倒垃圾,故才由五樓住所逐層搜尋罪證,結果在二樓梯間找到家中垃圾袋及搜出罪證——一個用過的粉紅色避孕套。被告更向警方稱不知「姦夫」身份「死唔眼閉」,又說:「我仲好想攞(該個避孕套)去驗吓指紋同精液。」

根據四十歲被告梁耀強在影帶中所述,他於去年四月與三十五歲女死者楊秀瑜由內地來港同居,兩個月後已思疑她有外遇,並懷疑她用美色博升職,但被告一直不知第三者是誰。被告說:「佢(死者)絕對係博上位,自從嗰隻嘢出現後,我個幾月都無掂過佢,只係同佢捽腳。」

被告於案發前的星期二(去年九月八日)已在寓所找到一個避孕套,但他「當睇唔到」。至去年九月十一日,他一早去元朗上班,而死者則放假休息,他中午打電話問她是否吃了早餐時,聽到她旁邊有一個男人,她當時聲稱是看電視,但她平日並不看電視。他於是在當日下午提早下班,便立即買餸回家,但發現同居女友早已「拿拿臨執嘢走」。

家中找到疑為男性恥毛

被告在家中找到相信是男人的恥毛,亦發現床鋪仍有暖意和「亂晒」。被告指死者一向不倒垃圾,但當日卻換了垃圾袋。他由五樓住所行落二樓梯間,在梯間的垃圾桶找到一個垃圾袋,在袋內找到他當日早上丟棄的垃圾,更發現一個用過的避孕套,被告又用手機拍下避孕套的相片作證物。

死者於去年九月十二日凌晨一時回家後,被告向她大興問罪之師,但她「死口唔認」。她又想搶走該個避孕套丟往廁所,結果扯爛了該個避孕套,她又想刪除手機內的避孕套相片。被告最初落刀斬她時,只想嚇她,但她「死都唔講」誰是偷歡對象,又「嘴尖尖」,他才繼續斬下去,期間更斬到她牙齒飛脫。

被告向警方表示,他受盡死者折磨,而死者是「罪有應得」。被告說:「做得啱又好,唔啱又好,為咗個女,為咗老竇、老母,我係傻,但係為咗個女人,咁做我係啱。」

另外,被告於事發後曾打算返回內地「一走了之」,在離港前將二千元港幣、一千元人民幣及一隻金戒指交給女兒,警方事後檢取了有關財物作證物。被告在會面期間,一再求警方待案件結束後把有關財物交給他的女兒,期間更哭出來。被告指他無任何東西留給女兒,金戒指當是遺物留給她。負責會見他的警員則告訴他,案件結束會將物件歸還給適當人士。

案件編號:HCCC 97 /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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