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設指定學校 政策逼出來

港府於二○○六至二○○七學年開始邀請合適的學校成為指定學校,源於政府要配合《種族歧視條例》內的豁免條文,不得不加強對少數族裔人士提供更多的支援措施。

配合種族歧視條例

早於討論《種族歧視條例》時,草案內有關教育的條文,過分保障教育局及教育機構,例如教育局或學校沒有為少數族裔提供額外支援時,並不構成種族歧視;少數族裔人士亦不可因教學語言或假期安排的問題,以《種族歧視條例》挑戰學校。已惹來關注少數族裔人士權益的團體不滿,並要求修訂條例內容。為免反對聲音過大,令草案內有利教育局的條文被刪,教育局決定以指定學校的政策作為「甜頭」。

「指定學校係逼出嚟㗎,唔係政府好甘願嘅情況之下做嘅。」立法會教育界議員張文光批評,教育局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沒有在非華語學童的利益出發,令指定學校的政策千瘡百孔,政府有必要檢討條例並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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