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商人在星展私人銀行開立戶口作巨額投資,因屢有「斬獲」,為感謝替他投資的星展客戶經理,涉嫌在近五年間先後給予對方共達二百五十萬元「打賞」。但一場金融海嘯令商人「損手」,遭銀行追收一千萬元,商人盛怒下斥責經理「人頭豬腦」,引起經理的上司懷疑,因而揭發經理涉在未經銀行同意下收取客戶金錢,商人因而惹上官非被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被告薛板婕(六十四歲),被控在○四年六月至○八年底,向星展私人銀行部門一名高級客戶經理江德立提供二百五十萬元。
控方案情指,江德立在○四年任星展的客戶經理,翌年晉升高級客戶經理,負責處理私人銀行客戶的戶口,被告是江的其中一名客戶。被告在○四年至○八年期間,透過星展的戶口多番投資獲利,於是額外用錢「打賞」江。
被告去年七月被捕後,向廉署承認每年給予江約五十多萬元,歷年共二百五十萬元。因星展不准員工收受利益,被告於是不用支票而用現金付款予江。據了解,江於○八年被辭退,現時尚未被起訴。
星展銀行前董事總經理張潔雯昨日作供指,被告報稱從事製造和出口生意,是星展的「大客」,對方的總投資額大,開設定期存款、多種貨幣儲蓄、定息證券和股票聯繫票據等戶口。
張表示,被告○四年四月的月結單顯示他多個戶口共有二百五十三萬美元;在○五年四月時,其戶口共約二千萬美元,同時星展向被告借出一千一百萬美元。惟○八年金融海嘯,令被告資不抵債,在同年十二月時,被告的現金戶口暴跌至只有一萬多美元,但卻欠下星展三百四十多萬美元。
銀行起初要求被告補償百多萬港元差額,但之後隨着外圍環境轉差,漸提升要被告支付逾百萬至一千萬港元的差額,惟被告沒有支付。張和江遂與被告就其財政狀況開會,期間被告激動責罵江是「人頭豬腦」。張對被告的反應感奇怪,叫江翌日再聯絡被告。被告反指把江交由銀行負責,又稱「活該」。張對此摸不着頭腦,於是追問江實情,江才坦認曾收取被告金錢。 案件編號:DCCC 52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