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的荒謬「租地」事件再次揭露政府部門欠缺協調、卸責的流弊。教育局與地政總署單為誰負責監管相關土地已拗足四年,完全無助改善問題,當年服務政府曾官至常秘級的申訴專員黎年,除力數兩個涉事部門有三宗罪外,更指其他多個政府部門均有互相卸責的陋習,令人覺得政府管治混亂,促當局從速檢討。
黎年直指,今次個案帶出多個政府管治問題,包括部門對公用資源的運用漠不關心、不肯承擔監管責任、當兩個部門就責任問題不能達到共識時,往往漠視事實、堅持己見,「人哋攞晒證據出嚟都唔肯正視。」他直言,不同部門分屬不同政策局,互不從屬,各不相讓的情況並不罕見。
今次事件中,即使地政總署提出證據,指土地屬教育局所有,兩個部門仍無法達成共識。黎說:「文件來來回回咗好多次,去到最終都係一個僵局,拗咗咁多年都無結果」,未有尋求解決方法,如此管治手法並不理想。
黎年強調,以往公署曾調查公共交通交匯處違例停泊單車的問題,已發現產業署、運輸署、路政署等多個部門互相卸責,致令問題愈來愈嚴重,官僚僵化的文化值得政府深思。他建議政府應指示部門,若部門之間未能協調及解決問題,應將問題上報,由更高層官員處理,若問題涉及跨政策局,可考慮由政務司司長統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