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宗墮海事故,消防員出現兩個不同拯救方法,令人質疑準則不一。一名穿吊帶背心妙齡女子,昨凌晨在銅鑼灣避風塘墮海,消防員未有即時施救,需穿上安全裝備才落海,但在旁警員卻奮不顧身徒手跳海救人,可惜事主獲救後命危,但在尖東一名醉漢墮海後,兩名消防員竟在全無裝備下,一躍入海將他救起。
昨晨五時許,六旬黎婆婆在銅鑼灣避風塘晨運,見一名穿吊帶背心及短褲女子墮海掙扎,通知途人報警。灣仔消防局升降台車與警車抵達,消防員僅用電筒照向海面,但警長獲知女子墮海約五分鐘,姓楊警員即跳海拯救。兩名消防員此時才綁上救生繩,走落碼頭梯級協助警員,將女子拉上岸,惟她已遇溺昏迷,送院搶救後情況危殆。事主身份不明,警方正設法聯絡家人,暫未確定是自殺抑或意外。當差十三年的楊姓警員稱,獲知事主墮海僅五分鐘,判斷仍有得救,故即時落海救人。
另於昨晨一時許,姓錢(廿六歲)男子扶醉至麼地道帝國中心對開,疑不堪壓力蹈海尋死,途人拋下救生圈讓他扶持,兩名消防員抵至,未及穿上安全裝備,已躍入海中將他救起,清醒送院。
對消防員在兩宗墮海事故中,救人手法迥異,消防處發言人解釋,消防員救人時,需確定自身安全,還需保障被救者安全。由於尖東消防員見海中已有救生圈,因此立刻落海救人,相反銅鑼灣的消防員需綁救生繩才能落海。
發言人強調,消防員抵達銅鑼灣現場一分鐘後,已落海拯救,並無拖延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