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機師揸「波音」車涉撞死男童

【本報訊】年輕飛機師駕駛一輛掛有譯音「波音」車牌的私家車,疑將一名在紅綠燈過馬路的四歲小童撞斃。飛機師被落案控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昨於粉嶺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至九月七日,等候文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被告梁朝宇(廿五歲),報稱任職飛機師。他被控在今年二月廿七日於上水智昌路上水名都外,危險駕駛一輛車牌為「B0E1NG」(飛機製造商「波音」公司名字)的私家車,引致韋仲安死亡。

撼飛兩米 輾壓頭部

據報道指,死者為一名四歲男童,當日下午與另一小童在「綠公仔」閃動時邊玩耍邊過馬路,當他走近另一邊行人路時,被私家車撞飛兩米,再被車輪輾壓頭部,最終傷重死亡。

案件編號:FLCC 209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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