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非禮罪成 林依麗緩刑

【本報訊】早前參選立法會補選落敗的女地產顧問林依麗,因向警方虛報遭一名大廈男保安非禮而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昨日於九龍城法院判她入獄兩個月,但准緩刑一年半。

指官「強姦咗我嘅思想」

林在聽取判刑前於庭外揚言「我唔係包致金姪女,預咗會判監」;判決後則指稱裁判官不清楚她的想法,「係強姦咗我嘅思想」,又表示會對定罪提出上訴。

被告林依麗(五十一歲)早前被裁定一項虛報有人犯罪的罪名成立;裁判官昨判刑時,嚴斥案件並非普通鬧劇,被告虛報是顛倒黑白是非,尤其是作出非禮的指控是十分容易。官指就算只屬一時意氣,但都是不負責任和嚴重的行為,會令事主感到冤屈和困擾,所以認為判囚兩個月是適當;但考慮被告沒有預謀犯案,只是一時衝動失去理智,加上事件亦非無中生有,雙方確有身體接觸,但被告明知對方沒有非禮意圖,故最後判她緩刑。

右胸遭觸碰 盼法庭考慮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因曾做坐骨神經的手術,未能履行社會服務工作,但她多年來熱心公益,曾作大規模的贈米活動,反映她有組織能力,前立法會主席黃宏發亦替她撰信求情。又指事件中,被告的右胸確實曾被觸碰,希望法庭予以考慮。

案情指,被告是涉案大廈油麻地富裕臺的業主,今年四月三日她因大閘智能卡不能運作與保安員爭執,保安員拒絕出示保安證讓她檢查,林遂阻擋出口指保安員胸襲她,警方到場翻看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後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CCC 178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