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蜘蛛女」箍煲涉刀挾男友

廿五歲烹飪女導師為求與愛郎復合,化身「蜘蛛女」,由十樓大廈天台游繩爬渠撬窗花入男友家中,涉嫌以六吋長肉刀男友頸求復合,最後遭跆拳黑帶三段的男友成功制服及報警。女導師否認一項嚴重入屋犯法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身形嬌小樣貌娟好的女被告陳秀霞,昨束起長髮、架起眼鏡及穿上高踭鞋出庭,甫出庭即帶笑與親友打招呼,當事主即其前男友陳達夫作供時,她最初輕輕皺眉,甫帶微笑眼神嫵媚凝望他,在庭上認人時,她更向他展露燦爛笑容。

事主為跆拳道黑帶三段

案發時為煤氣烹飪中心女導師的被告,昨否認一項嚴重入屋犯法罪。控罪指她於去年十二月廿三日,非法闖入長沙灣鴻昌工廠大廈九字樓一單位,意圖使廿八歲的陳達夫身體嚴重受傷。

任職手機維修員的陳達夫,雖身形瘦削,但已習詠春半年兼為跆拳道黑帶三段高手。他供稱,被告曾在其公司任銷售,兩人於前年底相戀,被告曾遷入其家中與陳母及姊姊同住;他指被告常妒忌其前女友令他煩擾不堪,被告曾以服滴露及天台跳樓相脅,事後轉介到九龍醫院接受精神治療。陳指兩人曾與友人赴泰國遊玩,被告對患病的男性友人呵護照顧,他認為被告戀上對方,加上被告的「難頂」行為,終在去年十月分手;被告屢次致電要求復合及為前段婚姻誕下的五歲兒子建立美好家庭,但他無動於衷拒絕見面。

他指事發當日早上七時許,在睡房好夢正酣之際,突感右頸微痛,張眼赫見穿上黑色衣褲、戴上啡短假髮及手套的被告蹲在床邊以利刀貼其頸,陳即坐直身子,被告不斷問「可唔可以係番埋一齊」,陳未有回應,被告則稱「我無咩耐性」,唸「一、二、三」後更向他揮刀,陳即自衞用雙手捉緊被告手臂,糾纏間被告咬傷陳手臂,陳則成功撥走被告手上利刀。

辯方則指被告倒數前曾指「你唔復合我就自殺」,其實當時她是欲揮刀自殺,但是,陳指「唔記得」被告曾出此言。陳指自己當時大叫,令同住的姊姊入房協助取去利刀,被告不斷掙扎搶刀,陳要按着她雙手直至警員到場。

被捕時雙腳同穿兩對鞋

警方事後在大廈天台水渠位置找到四十米長的麻繩,事主母親房間的窗花被拆去,窗外留下一支螺絲批,被告被捕時雙腳竟同時穿上一對「白飯魚」布鞋及一對平底鞋。

案件編號:DCCC 7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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