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四人涉收的士茶錢

【本報訊】尖沙咀一間酒店四名現任及前任職員,涉嫌在○五年至○九年收受多名的士司機每人每月一、二百元的「茶錢」,以轉介酒店客人乘坐由他們提供或安排之的士,共收取「茶錢」逾四萬元,四人昨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收受利益罪名,暫獲保釋,等候明日於九龍城法院提堂。

其中兩被告均為四十九歲的毛桂國及卅四歲的郭兆基,同是行李兼保安主任,分別被控兩項及三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另一被告為卅一歲前保安主任許振鵬,被控一項相類罪名;餘下一名為卅三歲前助理前堂經理葉英偉,被控串謀接受利益罪名。

其中六項控罪指出,毛、郭及許涉嫌收受多名的士司機每人每月一百至二百元不等的「茶錢」作為報酬,以將酒店客人轉介予有關司機所提供或安排之的士;餘下一項控罪指,葉涉嫌與其餘三名被告及其他人士,一同串謀以相同理由,向多名司機收受「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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