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廳長認同林偉計劃

【本報訊】澳門消息: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涉及商人行賄部分昨日續審。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作供時指出,基於自己認為土地應該充分利用,不至於荒廢,故對首被告林偉提出發展土地的申請計劃表示認同。他強調在技術分析項目時都忠於個人意見,期間沒有受到任何壓力。

放寬高度應一視同仁

劉榕表示,林偉在南灣湖C7地段發展項目的高度超出法規,他在分析項目時認為,如果要放寬C7地段建築物高度,必須一視同仁,鑑於有關的法規已有十多年,不符合社會發展之需,故於撰寫建議書時,建議由行政長官廢除涉及規範新口岸和南灣湖地段的行政法規,建議獲上司認同。

限制多令發展商卻步

對於林偉申請改變李寶椿街一幅土地用途,劉榕指出,有關土地荒廢多年,當時的城市規劃限制多,令發展商卻步,他認為林偉提出的發展計劃,可有效利用土地,興建社會設施及道路網,故支持林的申請。

另外,劉榕亦認為林偉在氹仔北安提出發展項目,規劃較原先的城市規劃更佳,又指林偉提出將四幅細地合併,並將一些公共道路納入私人發展項目,較當局原規劃更有效利用公共空間,政府可減省管理道路的資源,也增加了綠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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