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品牌堡獅龍(bossini)已故創辦人羅定邦,生前將估計達十億元財產的三分一,交給次子羅蜀凱管理,引起其他家族成員爭訟。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時,庭上更「爆出」家族秘史。羅定邦原來除有四子一女外,還有另外兩子,其中一名更是失蹤多年。羅定邦更特別預留另外三分一的財產,準備在這名失蹤兒子現身時由他繼承。惟與訟各方對這名「失蹤子」的身世諱莫如深,令事件更添神秘。
羅定邦在九六年四月廿三日簽署一份中文意願書,決定在他死後由羅蜀凱處理三分一財產。而四子羅家寶的女兒羅穎怡則於○七年入稟高院,指伯父僅屬財產受託人,要求交代帳目。之後羅蜀凱反擊,將家族其他成員全部列為被告,要求由法庭釐清亡父意願書的正確意思。高院昨先處理裁斷意願書內容的部分,並在即日審結,法庭押後裁決。
代表原告羅蜀凱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昨陳詞時,進一步披露意願書細節。原來羅定邦將其財產分成三等份,一份交羅蜀凱處理,一份作慈善用途,最後一份則是預留給一名失散多年的兒子。意願書列明「(失蹤子)只要有兒女兩人以上證實……即將此部分財產無條件全部贈予」。律師曾估計羅定邦去世時名下財產約十億元,以此計算,這名「失蹤子」只要現身,即時可取得超過三億元遺產。
惟關於這名「失蹤子」,庭上昨再無披露其進一步資料,包括該人的年歲、失蹤多久和原因,甚至名字亦保持秘密;唯一確定的是他並非由羅的已故妻子陳楚思所生。陳生前同意遵從亡夫意願書的大部分的處理財產方法,但卻拒絕分產予該「失蹤子」。
除揭發羅定邦有一子失蹤外,昨日聆訊亦披露他其實尚另有一子。在本案中被羅蜀凱列入被告名單的,包括其兄長羅樂風、妹妹羅嘉穗、弟弟羅家寶、羅家聖及羅家駒,另外羅穎怡(羅家寶女兒)及Ryan Orr(羅嘉穗孫兒),則代表羅家第三代及第四代身份被列為被告,此外便只餘下羅家添此人。
外界對羅家添所知甚少,庭上昨透露他是羅定邦與另一妻子所生之幼子。羅家添前已表明,不會介入異母兄姊間的爭拗,但他亦有派律師到庭。
至於就意願書的詮釋爭拗,原告一方指意願書表明羅蜀凱持有的三分一遺產,是用作資助家族成員困境、獎勵家人在學業事業有突破、及鼓勵家人替家族民族爭光之用;責任只是定期考慮是否有需要付錢予家人,而非將財產分掉。惟被告一方則指,羅定邦生前一向平等對待所有子女,無理由會突然厚待羅蜀凱。
案件編號: HCMP 105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