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為鼓勵市民持續進修而設立的持續進修基金,過去三年共接獲八十八宗投訴,其中三十八宗經調查後證實投訴成立,涉及廿七間培訓機構,主要有關宣傳及推銷手法、課程及教學質素、學費退款及懷疑詐騙。基金辦事處自○二年至今,共轉介十四宗個案予警方或廉政公署跟進,其中四宗已提出起訴,一宗仍在調查中,其餘已終止調查。
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交代持續進修基金註冊課程的監管。基金辦事處在○七年四月至今年五月底期間,共接獲八十八宗對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的投訴,涉及七十六間培訓機構,其中三十八宗投訴經調查後證實成立或部分成立,涉及的廿七間培訓機構。勞福局已將其中六間培訓機構提供的三十四個課程除名,其餘廿一間則遭書面警告。
基金辦事處及評審局亦有加強巡查培訓機構,過去一年已進行二百九十五次巡查,若發現涉及詐騙或賄賂等情況,會即時轉介執法部門跟進。勞福局資料顯示,基金於○二年成立至今,共轉介十四宗個案予警方或廉政公署跟進,經調查後四宗已提出起訴,一宗仍在調查中,其餘已終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