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福利署的綜援制度多年來刁難申請人,有關注綜援制度組織直斥,直至近日被告上法庭,申領綜援離境限制被撤銷,社署才「知衰」,等同「唔見棺材唔流眼淚」,認為綜援制度已經過時,急須改革。有病人組織則認為政府不應「一竹篙打沉一船人」,政策一刀切,應按個別病人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審批綜援。
關注綜援檢討聯盟組織幹事歐陽達初批評,綜援政策刁難病人,以至申請綜援前必須連續居港一年的限制被裁定違法等事件,反映社署「唔見棺材唔流眼淚」,被告上法庭敗訴,才「死死地氣」撤銷離境限制。
他續說,十多年前已有不少港人為工作及家庭中港兩邊走,但政府在綜援以至生果金制度上設立離境限制,變相刻薄真正有需要的窮人,他又不滿聯盟多年前已透過立法會反映問題,「但社署唔聽,直到要浪費社會資源打官司,要受害人面對公眾先知錯!」
歐陽達初亦斥,當局有意地提高綜援制度的申請門檻是想卸膊,想藉此減少綜援個案及政府財政壓力,又認為綜援制度多年來沒有檢討,已經過時,綜援制度急須改革,與時並進。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副主席張德喜則稱,部分長期病患者失去工作及照顧自己能力,他們須申領綜援幫補藥費,然而他們與家人同住會因家庭成員有收入而喪失資格,被迫獨居,綜援制度有如鼓勵離棄病人。而申領綜援的離境限制亦阻礙病人選擇到醫療費用較便宜的內地求醫,令他們無法減低醫療費負擔。
張認為,經今次法律訴訟後,社署應積極檢討綜援政策,「政策唔應該一竹篙打沉一船人,應按個別病人情況判斷係唔係審批,否則會畀人一種官僚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