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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衞局知衰 八煙檔獲發牌

【本報訊】為保留本港僅餘八個具傳統特色的煙草攤檔,食物及衞生局昨日刊憲宣布向現時「無牌經營」的煙草小販發出固定攤位小販牌照,讓他們合法地在原址經營,又建議為煙草小販闢設固定小販攤位,以便食物環境衞生署發牌及管理,建議做法下周三(三十日)提交立法會討論。

煙草攤檔受海關一九八九年停止新簽及續牌影響,大部分煙草小販均未有獲發小販牌照,因此廿多年來一直被視為無牌經營,為解決這種情況,食物及衞生局建議向現時僅餘八個全位於中西區的煙草攤檔發放固定攤位小販牌照,年初已獲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事務委員會和中西區區議會表示支持,又建議在煙草小販現時經營地點闢設固定小販攤位,以便食環署簽發固定攤位小販牌照及管理。

八個攤檔分布於昭隆街、泄蘭街、戲院里、連接畢打街及戲院里的一條無名巷等地,共涉及二十個攤位,每名小販每年牌照費和攤位費約為四千多元至七千多元不等,預計港府每年牌費收入達四萬一千九百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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