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避免悲劇 需要改革

在香港紀念「六四」是為了甚麼?

不忘記「六四」,就好像不忘記「五四」、「一二八」、「九一八」、「四五」,乃至台灣的「二二八」等等,都是中國近現代歷史中民族的悲劇。

要平反「六四」,怎樣平反呢?像台灣的「二二八」,似乎是共產黨起義,民進黨領功。平反需要政權更替,香港的支聯會要平反是訴諸革命,抑或是喊口號而已?

事實上,「六四」的性質已改變。北京的定性已從反革命事件修正為風波,指為風波說明是沒有政治主體,情況混亂,任何一方都有錯。除了觸犯刑法者,「六四」之後逮捕的,在當年九月已多改為軟禁,我一些朋友在軟禁一年後放出來還可恢復公職。當年偷渡逃亡海外的,除了在海外民運擔綱領頭者,不少也返回內地,工作還有發展。

當然其中還有冤案錯案,卻並非「六四」因素,與內地眾多冤案錯案一樣,是中國法治不健全所致。要平反,變成了個別事件;要全面平反,則單靠政權變更也解決不了。像美國的許多種族仇殺事件,黑人當了總統也不可能全面為每個人平反、補償。

避免「六四」悲劇重演,需要整個社會的改變演進。近代中國受了太多革命的苦,各方妥協,從說服來進行改革才是正途。當然改革是長期的,涉及的不僅是政制,更重要的是人心、道德、行為準則的合理化。這不是一代人可造就,更不是每年示威遊行喊口號可以達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