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電視股權糾紛訴訟已展開近三個月,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一方接連獲勝,獲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暫時阻止查懋聲、查懋德兄弟向王征賤售亞視可換股債券及違反與蔡氏的合約。連番受挫的查氏兄弟卻「獅子開大口」,昨於高院要求把蔡名下的神旺媒體於案件正審前存入法庭的保證金,由三千七百萬元大幅加至逾三億四千萬元,結果被法庭否決申請,查氏兄弟如意算盤打不響之餘,更要付訟費予蔡。
此外,蔡衍明名下的神旺媒體有限公司在三月興訟後,已取得臨時禁制令,阻止查氏兄弟及亞洲電視有限公司,發行定低於二點四七元的可換股債券。由於查氏兄弟及亞視反對,高院於四月聆訊兩日後,決定延長禁令。神旺遂於昨日要求查氏兄弟及亞視,支付四月聆訊的訟費,法官批准並下令查氏兄弟及亞視合共支付九成訟費予神旺,其中一成半由亞視負擔,餘下七成半由查氏兄弟「埋單」。
而查氏兄弟的代表律師昨提出,因受制於禁制令,查氏兄弟向王征出售名下亞視股份的交易有可能告吹,屆時損失將高達三億四千七百萬元,故要求神旺將存於法庭的保證金增至此金額。
惟神旺一方反駁指,法庭四月底批出臨時禁制令後,查氏兄弟仍發信促請王征完成雙方交易,而王征也有此意,故他們交易未必告吹。即使交易告吹,查氏兄弟仍可藉履行蔡衍明入股亞視的意向書而獲益,故查氏兄弟的損失估計不會多於三千八百萬元。法官最後接納神旺理據,否決保證金「加碼」的申請。
另外,蔡衍明於五月廿六日以個人名義興訟及取得臨時禁制令,阻止王征促致查氏兄弟違反蔡氏入股亞視意向書。高院排期在七月廿八及廿九日聆訊,以決定是否延長該項禁令。
消息透露,蔡氏對可取回四月聆訊的九成訟費感到十分欣慰,並且把判令視為神旺對查氏兄弟的訴訟中一次重大勝利。
案件編號:HCA 317 、 77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