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物業估價署因多估港燈供電系統○四至○五年度差餉租值,當局需向港燈退還一億四千多萬元的差餉及地租,且需向港燈額外支付二千多萬元利息;雙方且就往後多個年度的差餉租值有爭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申請追加撥款八千萬元,以應付須向港燈支付的過去六個年度利息支出。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差估署並無及早發現有關問題,造成大筆利息開支。
政府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申請追加撥款八千萬元,以便向港燈支付因為多年來多收差餉及地租而造成的利息開支。政府提交的文件指出,土地審裁處早前認為差估署評估港燈供電系統的租值有問題,裁定港燈上訴得直,需要退還○四至○五年度多收的一億四千八百多萬元差餉及地租,及二千六百多萬元的利息。
至於港燈○五-○六年度至○九-一○年度多繳的差餉及地租,政府與港燈對部分年度的金額未達成共識,而政府就案件的上訴排期於下月底始審理,結果如何未知,但由於政府不會就支付利息的裁決作上訴,為了減輕利息開支的負擔,決定先按土地審裁處的計算方案,向港燈支付○四至○九年度的利息,涉及總金額約八千萬元。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表示,港燈六年前已就差餉租值提出上訴,但部門官僚並無相應進行內部檢討,及早解決問題,以致需要透過法律訴訟始解決問題,結果造成大筆利息開支,他認為部門需就此詳細解釋。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關注差估署計錯數,以致多收港燈差餉及地租,他要求差估署徹查事件,及檢討現有評估差餉租值的機制。
另一議員李華明則希望港燈收回多付的差餉、地租及利息後,可以回饋用家,減輕低下階層的電費開支。
港燈發言人表示,由於個案仍在上訴中,暫時不便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