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會服務部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註冊男社工,在他主管的葵涌地區支援中心內一個傷殘人士廁所放置數碼相機,偷拍女同事如廁片段;警方調查涉案相機時,更發現被告曾偷拍前未婚妻的出浴片段,事件最終令二人分手。被告早前經審訊後裁定兩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罪成,昨在荃灣法院被判入獄十八日。
現已離職的被告崔煒堅(三十一歲)因已還押十九天,故他判刑後已重獲自由。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被告沒有精神病,偷拍亦非源自壓力,但承認能從中獲得性滿足。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深感後悔的他重犯機會低,加上他已還押監房令他大受打擊,希望輕判。
裁判官斥被告違反誠信,雖然他勤力盡責,但認為適合判他入獄。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十月十二及十四日,在葵盛圍馮鎰社會服務大樓五樓的傷殘人士廁所內,用數碼相機攝錄。
案情透露,一名女服務助理發現涉案相機後,被告一度搶去相機並刪去記憶卡內的片段,惟經警方還原記憶卡後,發現兩段短片,共拍下五名女士如廁過程,並有前未婚妻的出浴片段。 案件編號:TWCC 36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