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癌婦腎臟 星漢不治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紐約大學醫學中心二○○二年竟將一名子宮癌死亡女病人的腎臟,移植予一名卅七歲男病人,結果癌細胞擴散,男病人七個月後死亡。男死者是新加坡人Vincent Liew,當年任職香港駐紐約經濟貿易辦事處,遺孀入稟法院控告負責手術的醫生令其丈夫死亡。

案件在當地開審,Vincent Liew遺孀Kimberly供稱,Vincent生前患糖尿病,影響腎臟,一直倚賴洗腎機,並於醫院輪候換腎長達五年。○二年二月接獲紐約大學醫學中心器官移植小組通知,指有合適腎臟,丈夫需即時到醫院換腎。

但Vincent換腎後情況一直沒有好轉,更轉壞,曾激動地要求將新腎臟從身上移走。他經過七個月的痛苦折磨後,最終不治。

堅持受感染機會極微

Kimberly的代表律師指出,換腎手術後兩個月,負責換腎的醫生Thomas Diflo從紐約器官捐贈網絡得知腎臟來自一名死於子宮癌的女子。Kimberly指醫生並沒有告知他們有關資料,反提出大量借口指其夫對新腎排斥,隱瞞腎臟可能有癌細胞的事實。

直至○二年八月,當醫生將腎臟移走後,其夫的癌細胞始減少。

Kimberly又指,醫生當時堅持Vincent受感染癌症機會小於百分之一。但○二年九月,驗屍報告證實其夫死於捐腎者的子宮癌,在腎臟發現癌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