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膽大包天的劫匪,公然冒警「黑吃黑」搶劫私煙客,劫匪身穿掛有警隊字樣的黑色背心及頸鏈,駕駛七人車追截一輛載有卅二箱、市值逾十萬元私煙的輕型貨車後,倣效警匪片的拘捕過程,要求私煙客及貨車司機「咪郁」,又用伸縮警棍痛毆兩人,最後將載有私煙的貨車駛走。警方憑八達通等線索,將涉案其中一名男子拘捕,他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搶劫等罪名,被判入獄三年八個月。
任職測量工人的廿八歲被告潘兆銘,現與妻子分居與幼子同住,他過往有不類同案底,昨承認搶劫及未獲授權取用交通工具兩罪。
案情透露,陳姓輕型貨車司機,於去年十月廿七日接獲運輸公司通知,到觀塘接載客人,之後依客人指示再到青衣載四十箱不明貨品,續到元朗及屯門等四個不同地點,將八箱貨品交予客人的顧客。
當日下午三時許,陳續載客人抵達屯門友愛邨愛暉樓附近的停車位置時,一輛藍色七人車以高速駛至並停在輕型貨車後,被告與兩名同黨下車,三人身穿黑色背心及銀鏈掛有「香港警察」字樣,持伸縮警棍,另一人則續在七人車內。
被告突向陳大嗌「咪郁」,隨即衝前毆打陳的左臉,又用伸縮警棍指向陳的頸部,威逼他「踎低、雙手放喺頭度」,陳驚慌就範。被告的兩名同黨則用警棍插向被劫輕型貨車客人的腰部,令客人即時倒地。
被告隨後將輕型貨車駛走,而兩同黨則返回七人車逃走,客人追車後不知所終,陳向附近大廈保安求助及報警。兩天後,運輸公司另一貨車司機於土瓜灣發現被劫走的輕型貨車,車上卅二箱貨品亦不翼而飛,而陳姓司機於車內的兩萬元現金、八達通及電腦等亦被竊。
警方其後憑八達通等線索拘捕被告,他於警誡下指是協助朋友工作,與另外三名同黨並不相識,是別人交黑色背心供其穿上,對搶劫一事不知情。但法官昨嚴斥案情嚴重,指被告與三名在逃同黨假扮警察,明顯是要令案中兩事主受驚就範,不敢反抗,讓四人易於得手;法官又指被告曾用武力及駛走輕型貨車,於案中扮演重要角色,故須重判被告入獄。
據悉,警方調查後發現涉案的四十箱貨品是私煙,每箱約有六十條煙,市值十餘萬元,至今仍未起回。
案件編號:DCCC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