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秀紅犯案時序一覽

1995年 被告在港大獲哲學碩士學位後開始在港大外科學系工作

1996年 外科學院成立發展中心並在銀行開設戶口

2001年 發展中心以被告及掌管學系的黃健靈教授申請得信用卡

2004-2006年 被告用自己及黃的信用卡購物簽帳及透支作私人用途,涉款逾300萬元

2007年3月 被告開始償還港大有關款項

2007年12月 被告辭去在港大的職位

2009年2月13日 廉署人員拘捕被告作調查

2009年12月 廉署正式落案控告被告涉嫌藉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等罪名

2010年5月5日 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資料來源:控方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