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袖手旁觀、房屋署公事公辦,險令患有先天眼疾病人無家可歸!黃斑病變患者曾因病失業,申領綜援前曾欠租三千元,期間要求社署與房署協助,擬以分期付款方式繳交欠租,結果遭兩部門互相推搪,更曾被要求遷出單位,幸獲志願機構社工協助才免流落街頭。立法會議員與社區組織直指兩部門麻木不仁,「冇理由為咗三千蚊逼人瞓街!」
五十歲的林先生因先天性黃斑病變致左眼失明,右眼則僅餘五成視力,經歷離婚、生意失敗及失業後,迫不得已須以綜援維生。林指早在成功申領綜援前曾欠租數月,因無力償還約三千元而與房署拉鋸逾年,期間雖多次向社署及房署職員尋求協助而不得要領,更一度被要求遷出單位。
「份綜援扣扣埋埋連食飯都唔夠,根本冇辦法還!」林指房署就欠租一事中「企硬」,無計可施下惟有要求社署在綜援金中分期扣除欠款,可惜未獲社署施援,遂令欠租事件僵持不下,倘非最後獲志願機構協助籌措借款,「可能一早已經瞓咗街」!
對於林的指控,房署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只重申租戶在成為綜援受助人前的欠租,會在取得租戶書面授權後再向社署查詢,以了解當局會否額外撥款或預發綜援金以協助受助人分期清繳欠租。
至於林不滿遭迫遷一事,發言人又強調,如有租戶出現欠租情況,房署會向欠租人士發出「終止租約通知書」及「遷出通知書」終止租住權,租戶亦有權提出上訴,由審裁小組審核有關訴訟,以決定是否執行遷出令。
社署發言人則稱,一直就林先生欠租問題與房署商討,最後在地區社工提供協助下,當事人終能籌得款項清繳欠款,並向房署申請重批租約。
「房署咁樣追數法,係咪要逼人埋牆角?」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吳衞東直斥房署麻木不仁,未有因應個受助人的生活需要提供協助,最終要由志願機構出手相助才能解決,益顯政府部門官僚作風未改,「冇理由為咗三千蚊而逼人瞓街!」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張國柱坦言,有關欠款不應涉及額外公共資源,事件中房署及社署應加強溝通,因應欠租人士的還款能力共同制訂還款計劃,而非趕盡殺絕,「依家個租戶又唔係賴帳,以人為本嘅社會點解唔可以做啲調節?」
記者 蕭智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