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瑪嘉烈醫院發生淥傷男嬰下體事故後,該院為「補鑊」,前日向員工發出指引,提醒為嬰兒洗澡時要確保水溫介乎攝氏三十七至三十九度,並事先用手肘試水溫,以防事故重演。男嬰父親蕭先生透露,兒子希希的康復進度良好,預計下周可出院,他不滿至今仍未有員工承認出錯。據悉,涉事護士堅稱為希希洗澡前曾試水溫,由於事件缺乏人證及物證,調查委員會或要重新盤問證人,預計最快下周有調查報告。
據悉,涉事護士向調查委員會堅稱,為希希洗澡前曾試水溫,洗澡期間無發現希希有異樣,事後亦不知道其下體紅腫原因。委員會認為,病房內沒有閉路電視,加上無人目擊事發經過,難以確定誰人出錯,決定重新盤問證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昨稱,醫管局會盡快完成調查及公布報告。
蕭先生指希希進展良好,「淥傷嘅地方已無咁紅,但表皮未生晒,當小便沾到傷口仲會痛到喊」他與太太正學習為希希冰敷傷口及穿壓力衣,讓兒子返家後加快痊愈,減少形成疤痕。
他不滿院方至今仍未交代出錯原因,至於護士堅稱曾試水溫,他反駁指:「佢咁講係人都唔會信啦,無可能試過水溫都淥到希希咁傷,點解可以死口唔認?」促請當局徹查事件,為希希討回公道。
香港護士協會主席兼立法會衞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指,護士受訓時,教學及臨床督導已提供嬰兒洗澡訓練,「同BB沖涼係護士基本功,點解仲要醫院管理層提醒或教導?」
他批評設定水溫只不過是「斬腳趾、避沙蟲」的做法,最重要是護士謹記要測試水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