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路口 運署拒裝反射鏡

【專案組報道】慈雲山多個行車路口,因道路設計問題,司機駕車由小路出大路時,難察看路面情況,駕駛人士多次要求當局加裝反射鏡,輔助察看路面,惟運輸署處事僵化,竟以反射鏡非標準交通設施及無助改善問題為由而拒絕安裝,社區人士直斥運輸署「混帳」,置市民性命於不顧。

在慈雲山慈樂邨,也有三處「小路出大路」,被居民形容為危險路口的地點,其中兩處位於雲華街。雲華街屬一個「落斜」位,有多條小巴、巴士路線會經該處行走,由於車流量不多,車輛「落斜」時車速頗急。兩個路口其一是在附近貨車停車場,另一個則是在樂信樓側多層停車場。

稱非標準交通設施

居民和駕車人士認為改善方法很簡單,只要在這三個路口加裝反射鏡,已可輔助司機察看路面情況。專營交通用品的業內人士指出,安裝一塊三十二吋、適合室外使用的反射鏡,連工包料收費約一千一百元,三塊即三千三百元。

不過,運輸署偏偏與民意唱反調。黃大仙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早前討論加裝反射鏡一事,署方代表直指反射鏡「並非標準交通設施」、「顯示影像會有誤差」,反對安裝。

議員指斥僵化混帳

黃大仙區議員黃國桐及袁國強指斥當局雙重標準,難以服眾,黃國桐很勞氣地說:「任何行車路,就算私人地方、私人停車場但公眾可以入去嘅,法律上都係公眾地方,都係要遵守同樣交通法例,如果運輸署講到反射鏡咁危險,就唔應該畀私人地方安裝!」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更炮轟運輸署「混帳」,認為該署應聯同居民和議員實地視察及研究可行性。

運輸署發言人強調,反射鏡並非標準交通設施,過往亦無在本港公路安裝反射鏡,又指駕駛者若只憑反射鏡影像,可能會錯誤估計迎面車輛的來勢,反而容易構成交通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