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將於明年一月退休法官一職,但他退休後仍可以前任法官身份續任專員一年多,每月可享逾廿萬元高薪,年薪達二百四十萬元。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退休法官出任專員,不需兼顧審案等工作,廿萬元月薪是偏高,又指曾蔭權一直未有交代退休法官專員的薪酬釐定標準,令人質疑有黑箱作業之嫌。
港府是於○六年八月委任胡國興擔任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任期三年,因當時胡是以上訴法庭副庭長身份出任,故一直由司法機構支薪,薪酬按其副庭長職級支付,月薪為二十一萬一千九百元。
去年八月港府宣布再度委任胡國興出任專員,任期三年,但原來他將於明年一月中旬屆六十五歲法官退休年齡,他並將改以前任法官身份出任專員一職,任期直至一二年八月十六日止,但港府一直未有主動公布胡國興退休後出任專員的薪酬安排。
政府發言人上周接受本報查詢時才首次披露,胡國興退休後出任專員的月薪是二十萬二千元,即與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林煥光相同,相等於公務員首長級薪酬第八點,但較十六萬多元月薪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為高,不過對比胡國興現有的法官人工,退休後將要減薪約百分之四點七,即約九千九百元,並按法例要暫停支取退休金。
根據法例,專員需由前任或現任上訴法庭或原訟庭法官,或前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擔任,○六年立法會審議《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時,已有多名議員關注,若日後由前任法官出任專員,薪酬準則如何釐定,並有議員擔心會出現「因人而異」的情況,當時港府回應指,特首會按專員的實際工作量再釐定。
立法會涂謹申表示,曾蔭權至今仍無直接向立法會公布胡國興的薪酬,亦無交代釐定有關薪酬的準則,難免令人有黑箱作業的感覺,他又指胡國興擔任專員以來表現稱職,非常勝任,但胡在退休後已不需審案,工作量應會較擔任副庭長時為輕,而相信行政工作也較平機會主席為少,故認為廿萬元月薪偏高,十幾萬元會較適合。議員張文光則認為專員一職要監察執法部門有否濫權偷聽,職位非常重要,廿萬元薪酬水平適當。
記者鄺淑儀